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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稳定发展蚕桑产业的调研报告
【字体: 】【2017/9/28】 【作者/来源 歙县人大办公室】 【阅读: 次】 【关 闭

 

    为稳定发展我县蚕桑产业,县人大常委会今年5月份成立了以高秉如主任为组长,农工委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调研组,对我县近年来蚕桑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,为拓宽视野、学习先进。今年6月上旬,调研组赴浙江湖州市、江苏海安市实地考察了机械化养蚕和蚕桑规模养殖先进经验和做法。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:

    一、我县近年来蚕桑产业发展状况及成因

    歙县蚕桑生产有过辉煌的历史,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、农民增收致富做出巨大贡献。2005年全县蚕茧产量3181吨,茧农收入6072万元,成为安徽养蚕第一大县。全县已初步形成制种、栽桑养蚕、蚕茧收烘、缫丝、织绸、真丝针织面料和制绢等茧丝绸产业化格局。

    十一五期间,我县蚕桑生产总的呈稳定趋势,其中新增良种桑园面积12002亩,到2010年桑园面积达54371亩,养蚕量68880张,蚕茧产量3333吨,养蚕收入 9500万元,为历史最好水平。

    但是近几年来,我县蚕桑生产下降幅度很大,到2016年底,全县只有2万余张,产茧1009吨,产值3195万元,仅为历史最好水平年份的三分之一,且呈继续下降的趋势。更令人担忧的是全县桑园面积从2010年末的54371亩下降到2016年的32900亩,下降39.4%。

    究其原因

    1.养蚕规模小,效益低下,生产逐年下降。受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,近年来,茧农对桑蚕生产的信心不足,管理投入的积极性下降,桑园抛荒、桑树老化、退化严重,甚至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出现了毁桑刨桑现象。一是由于人工成本逐年增加,蚕茧价格没有随之提高,相比偏低。近几年来,桑蚕生产无论是土地净收入,还是劳动日净收入,优势大减。据测算,蚕茧生产劳动日净收入只有40多元,是农民雇工平均工资的52%。二是从事蚕桑生产人口老龄化。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,在家从事养蚕的农民多为五六十岁,养蚕效益不佳,青壮年劳动力不想也不愿意再进入此行业。三是规模经营程度低。我县养蚕户桑园零星分散,面积不大,山坡地居多。年养蚕10张以上的蚕农,原来只有150多户,仅占全县养蚕户1%。规模经营程度低,养蚕比较效益逐年下降,是我年养蚕业萎缩的主要原因。

    2.蚕桑生产发展缺少稳定政策支持。长期以来,在所有主要农产品生产上,我省桑蚕生产没有连续和稳定的省级以上扶持资金,省“茧丝绸结构调整资金”惠及桑蚕生产的面和量都不大。我县蚕桑生产长期以来,以工带农,工业反哺农业能力不足。一直缺少稳定的政策扶持引导。基地弱化,蚕具落后,茧质差,效益低,影响蚕桑业的稳定发展。

    3.服务指导不到位,对蚕桑产业的转型升级探索不够。目前我县蚕桑技术力量不足,技术员大多数是兼职,年龄偏大,从事主业时间少,只是应付一些日常工作,没有外出学习的机会,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,对目前日渐萎缩的蚕桑产业认识不足,对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学习不够,省力化养蚕技术山地机械推广应用少,缺乏对蚕桑产业的出路、如何转型升级的探索。

    二、江苏海安和浙江湖州稳定蚕桑产业发展的做法及启示

    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面对我县蚕桑业发展十分严峻的形势,调研组带着问题赴浙江省湖州市怡乐园、艾美莱丝绸家纺有限公司,江苏海安市海安镇新丰村周成农场、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实地考察调研。江苏海安、浙江湖州稳定蚕桑业发展的主要做法:

    1.政府重视,强化扶持。江苏省蚕桑生产立足“精品蚕业”的指导思想,形成了一片高产、优质的蚕茧生产基地,特别是2014 年APEC 会议期间各国领导人穿着的宋锦中式服装惊艳世界,其核心原料—高品位蚕丝主要来自江苏优质茧基地,再一次证明了该省蚕桑精品战略的成功。多年来,江苏海安县委政府都重视茧丝绸产业的发展,从政策上、资金上、组织管理上都予以大力支持。新形势下,为稳步推进产业升级,2015年出台了《关于培育发展蚕业家庭农场的意见》,海安县规划,到2020年扶持发展适度规模(50亩桑园)的家庭农场1000个,并纳入每年对区镇农业现代化杯的夺杯考核;浙江省按照“整合一批、稳定一批、提升一批”的要求,加大政策扶持力度,大力培育发展产业化的蚕桑企业基地、家庭农场、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模式。湖州市政府近期出台了《关于提升发展蚕桑产业的若干意见》,意见提出,要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、推进“龙头+基地”生产模式、加大蚕桑产业科技创新、支持蚕桑产业走出去、建设蚕桑特色乡镇、发展蚕桑历史文化等六个方面,加快蚕桑产业发展壮大。鼓励开展桑园流转,引导桑地向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流转,形成一批新型蚕桑大户和家庭农场。

    2.完善产业,创新发展。江苏海安县成立了蚕业农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稳定推进蚕业农场建设。目前,已建有蚕业家庭农场129家,蚕业农场实现了桑园建设的连片化、蚕室搭建的标准化、桑树品种的优质化。各蚕业农场实施规模化经营,引入新技术、新设备,质量、安全全程可控,提升了蚕茧品质,稳定了优质茧源。同时,蚕业农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为附近蚕农的小蚕共育提供技术支撑。农场业主还充分发挥各自特长,大力推进生态养殖,复合经营,探索出一条多元化的种养致富之路。

    3.促进产业转型升级。投资建设生态农业既生物科技中心,从事蚕业农场培育、生态农业项目和中药材基地建设,以及食用蚕蛹制品、桑轩茶、护肤品等研发、生产加工、贸易。由传统的丝绸服装生产加工向生物科技领域转型发展。

    两地的经验启示:

    通过近年来我县蚕桑发展情况和目前的状况,结合外地先进做法来看,我县蚕桑生产高低起伏、日渐萎缩的根本症结,表面上是劳动力问题,其实更主要还是投入和产出的经济效益问题,养蚕户最会算账,不花算,就不会干。经济效益相对提高了,就会吸引人来参与,但如何提高栽桑养蚕的效益、稳定蚕桑产业的发展呢?在海安县、湖州市一些蚕桑生产稳定发展势头较好的地方,我们注意到工厂化养蚕、蚕桑家庭农场等蚕桑适度规模经营模式正成为蚕桑产业的发展方向,而且已经显示出了较好的适应性,也带来了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。尤其是抗血液型脓病蚕品种的推广应用,桑叶机械收获机开发,高效省力化、适度规模化养蚕技术日益成熟,为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。我县目前一个劳动力一季只能养一张蚕种,收入2000元左右,而适度规模的蚕桑家庭农场,采用省力化养蚕技术后一个劳动力可以养7-10张蚕种,收入可达14000-20000元,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,减少了劳动力成本,养蚕效益显著增加。调研组认为:新形势下,培育和发展以蚕桑家庭农场为主要新型经营主体,并实行省力化养蚕技术,是稳定发展蚕桑业的根本措施。

    三、为提振信心稳定我县蚕桑产业的发展,现就培育和发展蚕桑家庭农场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

    1.加强蚕桑家庭农场培育

    我县蚕桑家庭农场基础薄弱,涉桑农场为数不多。一是调整蚕桑家庭农场认定标准。蚕桑适度经营规模在20亩至30亩之间;而我市家庭农场规模主要参照的是茶叶适度经营规模,认定标准是50亩以上,不太适合山区蚕桑适度规模经营实际。二是开展示范创建。要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家庭农场建设特点,积极开展示范性蚕桑家庭农场创建活动,着力培育一批实行省力化技术养蚕的蚕桑家庭农场示范典型,引领带动全县蚕桑经营理念的转变和生产模式的转型升级。三是加大对桑园流转的补贴力度,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桑园租赁、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方式,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。

    2.加强财政扶持

    将蚕桑规模经营纳入特色农业的财政支持范畴,在桑园基础设施建设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、养蚕大棚及其场所设施、机械设备的投资方面给予支持;支持桑园统防统治、小蚕共育等社会化服务,在药防机械、药防组织,以及小蚕共育方面给予一定的奖补。

    3.做好社会化服务

    蚕桑家庭农场的发展需要多方面支持,一是支持蚕桑家庭农场基地建设,在土地整治、道路规划、排灌设施等桑园建设以及养蚕大棚及附属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指导。二是省力化技术方面做好技术支撑、省力化机械设备应用服务。有关部门要做好新技术、新品种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,如蚕抗病品种、抗冻杂交桑应用;小蚕共育、大蚕条桑斜面育技术、电动伐条机、小型桑条收割机开发应用等;要根据蚕桑农场的农机应用情况,及时争取补报农机补贴目录。三是提升蚕桑家庭农场员工素质,开展职业培训,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品种、新设备,促进转型升级。四是引导家庭农场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复合经营,走种养致富之路。

    4.加强金融支持

    金融机构要根据蚕桑家庭农场的特点,开展金融创新,制定专项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措施,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方面,要给予支持。保险公司要开展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,蚕桑养殖要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,以降低其经营风险。

    5.落实经营用地优惠政策

    对养蚕大棚及附属设施用地,当地政府应予以支持,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用地相关手续。要确保蚕桑家庭农场享受各项惠农及税收政策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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