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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孙轶章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
【字体: 】【2017/2/27】 【作者/来源 歙县人大办公室】 【阅读: 次】 【关 闭

经2017年2月22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,

决定任命:

孙轶章同志为县发改委主任;

毕维鹏同志为县旅委主任;

汪天平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;

吴光明同志为县科技局局长;

汪小龙同志为县经信委主任;

陈新生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;

潘凯义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;

胡琦凯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;

程根银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;

江勇民同志为县人社局局长;

黄  中同志为县住建委主任;

洪筱明同志为县交运局局长;

胡大诚同志为县农业委主任;

汪  文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;

吴成志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;

程  平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;

叶剑奇同志为县文广新局局长;

董  钢同志为县卫计委主任;

叶章来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;

张  晖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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